煽動騷亂暗中破壞國民的人權 - Creation's Journey to Life
我們似乎對煽動騷亂(Sedition)這個名詞有些誤解了 - 煽動騷亂是製造傷害或暗中漸漸傷害一個政府. 一個政府是國民的代表, 不管以什麼系統形式代表 -- 政府所代表的: 是國民. 因此, 任何破壞國民幸福的行為 = 這就是煽動騷亂和它本應有的定義/方針.
煽動騷亂肯定不是當一個人被你的政府代表虐待, 這個他們必需要負上法律後果/責任, 而他們的一舉一動都應該是公開/透明因此, 我們需要細心地重新看看 '煽動騷亂'的定義.
在基本收入保証系統下, 我們建議煽動騷亂的定義是它真正的定義: 任何人暗中破壞國民的幸福, 為傷害大眾, 引起金融波動, 令經濟失去平衡不能有效地支持每個人, 純綷為了(個人)利潤 = 這就是煽動騷亂和叛國罪而必需以以上的罪行處理.
(請分享轉載這個重要的訊息, 謝謝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