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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後進行自我寬恕來解構這些心智結構。
然後根據我自己對於這個文字的了解/探索程度,如同根據對自己的了解/探索程度,和我當時對一體平等、對全體生命最有利益這兩個原則的了解,來重新定義這個文字,重新定義成我願意活出來的情況/體驗。
再重新定義完一個文字之後,接著就是要在生活中實踐自己對這個文字的新定義了,如同讓自己從舊的表達和體驗方式,改變到新的表達和體驗方式。
在實踐的過程中,我發覺到要去活出/實踐對一個文字的新定義是有難易程度之分的,當我無意識的對一個文字的認同越深,如同當我無意識的越依賴一個文字在生活,那麼這一個文字就越難去活出新的定義。
例如:當我在參與宗教、靈性領域的那個階段,開悟是我追求的一個目標,但是那時候"開悟"對我而言,是聽那些開悟者的經驗、看書中的描述、和我自己修行所摸索到的體驗。所以"開悟"對我來說,比較像是一些還未僵固的知識、資訊、猜測、和能量體驗,而不是我每日生活的狀態。
而另外一種文字"對"或"錯"或"好"或"壞",這種文字是完全的融入在我每日生活中的,幾乎就是我用來表達自己、解讀別人、感知能量體驗的基本元素。所以當我對這種文字做了一些自我寬恕,並且重新定義之後,在日常生活中還是很容易受到舊定義的影響,很習慣性的就繼續使用舊定義,而要實踐新定義就相對難多了。
(待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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