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續上一篇 到底是誰的錯?
在這之中,可以看到由於所有參與者本質上都接受和允許對&錯的二元性價值觀存在,然後所有人透過以各自的本質為基礎所發展起來的心智自我/性格/人格/習慣在同一間公司工作、溝通、合作,而共同創造在工作中什麼是對的、什麼是錯的種種實體化,和種種相關的情緒/感受反應及人際互動,而對與錯的標準則是所有的參與者共同可接受/默認的
所以可以了解到當一個象徵"錯誤"的事件在一個團體中發生時,該負責任的不會只有一個或幾個人,而是全部的參與者!
但通常當一個象徵"錯誤"的事件發生時,參與者們不會/不願看到自己也是共謀者,透過一段時間共同創造了這個"錯誤"並經由某一個人或某幾個人的身上表現出來,而是開始推諉責任,開始找是誰的錯?誰該負責?誰該被指責?彷彿有人承擔起責任之後就和自己無關了;而"犯錯者"也對於被指責感到生氣、委屈、或愧疚。
然而所有共謀者所製造的後果只由一個或幾個人表面上去承擔,卻沒有任何一個人去反省自己是如何參與/貢獻這個象徵錯誤的後果,所以沒有人會去了解並修正自己的本質和言思行,參與者們只處理了後果/表面而沒有處理到源頭/本質,因此所有人繼續延續舊的模式,繼續共同創造相同/類似的後果和體驗,再繼續互相責備推卸責任。
這樣的模式在生活中到處可見不是嗎?在工作的溝通中、在夫妻的爭辯中、在親子/學校的教育中、在一個國家的政府與人民的關係中、在國與國的關係中、在整個人類的歷史中......。
所以例如現在的台灣人民對馬總統和政府團隊非常的不滿意,種種被認為負面的/不好的/錯的事件不斷的在這塊土地上演,人民只能抗議、責罵、嘲諷、感嘆,但...誰該負責任呢?
我們共同生活在這塊土地上,如果參與這當中的所有共同創造者/共謀者 - 也就是我們所有人民的本質沒有改變,由我們本質所發展出來的性格/人格所表達出來的言思行沒有改變,由我們性格/人格所共同創造出來的價值觀、生活方式和體制沒有改變,那麼體驗到的種種後果也不會改變。
面對這些令我們不滿意的後果,如果我們只是反對、抗爭、責罵、忍耐、漠視、逃避而沒有提出平等適用所有人的解決方法的話,那麼一切不會有改變,對與錯的戰爭只會不斷的循環和累積擴大直到崩潰毀壞為止,就像是現在的烏克蘭,而我們只是不斷的在複製/重演人類過去的歷史和體驗。
如果一個團體的所有成員的本質不是以"對與錯、好與壞、正面的與負面的"為基準,而是"平等、對全體最好"為基準時,那麼我們會怎麼表達自己?我們會共同創造出怎麼樣的價值觀、生活方式?
Desteni提供了以"平等、對全體最好"為基準原則的解決方法,例如生活收入保證(Living Income Guaranteed)提案,邀請對現在的生活/世界不滿意而願意做出改變的人來了解和實踐,從自己這一點開始為我們共同創造的生活/世界負責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